法規名稱: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民國 112 年 06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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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署之任務如下:
(一)計畫擬訂、修正及解釋等事宜。
(二)宣導計畫、協調及監督本署所屬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桃竹苗分署、
      中彰投分署、雲嘉南分署及高屏澎東分署(以下簡稱分署)之執行
      業務。
(三)資訊管理系統及網站之規劃、建置與維運等事項。
(四)整體執行管控、評核及成效檢討。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