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民國 112 年 06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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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署之任務如下:
(一)轄區內本計畫招生、招商之宣導、執行計畫、審查及補助等事項。
(二)轄區內本計畫訓練品質之管控、查核、成效檢討及成果交流。
(三)轄區內本計畫申訴之處理。
(四)本計畫網站及資訊管理相關作業系統之資料登錄及管理。
(五)本計畫預算之編列、執行及管控。
(六)進行結訓後繼續就業情況追蹤。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