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民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12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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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及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
    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及態度,爰結合勞工團體提供實務導向訓
    練課程,並補助其訓練費用,以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累積個人人
    力資本,提升國家整體人力資本目標,特依據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
    要點,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