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民國 98 年 03 月 0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3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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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受理申請日期:九十八年三月十六日起至九十八年四月十五日止(以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