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八年度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作業要點 (民國 98 年 04 月 10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4 月 10 日
11
十一、申請期限:
      自本要點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止,以郵戳或
      送達日期為憑;申請補助案依送達先後順序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