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指導要點 (民國 113 年 04 月 1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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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之執行單位為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