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作業環境監測指引 (民國 104 年 10 月 0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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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採樣策略應涵蓋法規要求及考量所有勞工及相關人員,該策略須具備
    合理性並考量其風險,必要時得運用其他半定量、定量之評估模式或
    工具,作為初步篩選及評估之參考。
    前項採樣策略應就現有狀況收集足夠之資料,包含場所配置、工作性
    質、危害種類及相對應製程、個人防護及控制措施等資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