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基金委託經營要點 (民國 103 年 07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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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金運用局得指定國內受託機構買賣有價證券之經紀商,並議定手續
    費率及相關條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