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人才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 (民國 112 年 05 月 1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21 日
10
十、報名單位所送報名資料,依獎項類別進行資格審查、補件作業及結果
    通知,報名單位有資料不全者,應於規定期間內完成補件作業。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