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人才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 (民國 112 年 05 月 1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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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人才發展獎(以下簡稱本獎項),設大型企業獎、中小企業獎、
    機關(構)團體獎、非營利團體獎及傑出個案獎。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