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裁決委員會審理案件旁聽注意事項 (民國 100 年 12 月 0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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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詢問程序進行中,旁聽人應受主任裁決委員及其他執行職務人員所為
    有關維持法庭秩序之指示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