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民國 109 年 04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12 日
第 15 條
國有研發成果之管理及應用,得委任、委託執行單位或其他專業機關(構
)、團體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