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理職業工會預收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作業須知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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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會收繳保險費,應依相關法令、本須知及職業工會處理全民健康保
    險與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