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一百零三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民國 102 年 06 月 1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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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目標
一、經由勞動檢查,督促雇主改善防災設施,降低職業災害。
二、提升勞動檢查效能,降低營造業等高風險事業之職業災害發生率,並
    協助其控制職場危害。
三、推動安全伙伴制度、責任照顧制度及自主管理制度,協助事業單位建
    立更有效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四、推動跨部會合作共同減災,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文化。
五、強化安全衛生宣導、輔導及諮詢服務,增進勞工及雇主防災知能。
六、加強勞動條件檢查,保障勞工勞動基準權益。
七、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工作權之實質平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