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推展勞動志願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11 月 2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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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勞工志願服務協會辦理前點各項服務,得向本部申請經費補助。
    補助項目如下:
(一)勞動志願服務教育訓練之費用:辦理勞動志工特殊或成長訓練,以
      利勞動志工持續吸收最新法令及行政措施資訊,培育優質勞動志工
      。
(二)勞動志工意外事故保險之費用:對於所屬勞動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
      險,保障勞動志工服務時及往來途中之人身安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