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組織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制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 3 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
二職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