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組織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制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 4 條
本局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