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民國 108 年 10 月 0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5-1 條
職業衛生健康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業衛生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二、職業衛生管理與教育訓練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三、勞工作業環境監測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四、人因性與新興職業危害預防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五、勞工健康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六、勞工健康檢查與管理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七、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保護與健康促進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八、其他有關職業衛生及勞工健康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