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五一模範勞工表揚大會費用要點 (民國 111 年 01 月 0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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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部為審查本補助,應成立審核小組,置委員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
    人,由本部勞動關係司代表擔任。其餘委員二人由本部技監或參事擔
    任,另外二人由部外專家學者擔任。審核小組之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
    於三分之一。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