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自主管理制度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03 月 2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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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經認可訓練單位應於每年度開始前,將年度開班計畫依職安署指定
      之內容及方式登錄系統;變更時,亦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