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管制性化學品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民國 109 年 11 月 1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30 日
第 2 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本法第十四條規定之管制性化學品許可之文件審查及證
書核發,應收取規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