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計畫 (民國 109 年 03 月 2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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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計畫主辦單位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執行單位
    為本署所屬各分署與受委辦機關(以下合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職
    務再設計專案單位(以下簡稱專案單位)。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