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事業單位工作環境改善及促進勞工身心健康實施要點 (民國 104 年 11 月 0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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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要點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環境、製程與設施之改善及輔導。
(二)協助雇主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工作相關疾病預防(重複性作業
      促發肌肉骨骼疾病、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
      害)或特殊族群健康保護(未滿十八歲勞工、女性勞工母性保護、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中高齡、職災勞工)事項。
(三)辦理勞工健康服務專業人才之訓練或研習活動。
(四)其他協助雇主改善工作環境或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