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 (民國 111 年 05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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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
    作環境輔導改善,確保安全健康勞動力,以促進就業,提升國家競爭力,爰依就
    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