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欠費與墊款催收及轉銷呆帳處理要點 (民國 105 年 11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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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下
    簡稱本基金)欠費與墊款之催收、清理及呆帳轉銷,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