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欠費與墊款催收及轉銷呆帳處理要點 (民國 105 年 11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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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局因訴追墊款案件依強制執行法第七十條第五項及第七十一條規定
    承受之動產,準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訴追欠費案件承受法院拍賣標
    的物處理要點」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