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調整支援措施實施辦法 (民國 105 年 12 月 20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由勞動部定之。
第 25 條
申請本辦法之受損勞工認定、各項津貼或補助事項,不符申請規定,其情
形得補正,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視為未申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