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修正之監督及檢查處理原則 (民國 106 年 01 月 0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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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法修正公布之初,為避免事業單位因法令認知不足,衍生勞動檢查
    爭議,主管機關允宜採循序漸進方式,透過宣導、輔導、檢查三階段
    ,協助及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法令,以確保勞工權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