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 (民國 107 年 12 月 2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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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勞動檢查機構檢查重點:
一、勞動檢查機構應對事業單位工作場所之施工架作業加強檢查,以防止
    施工架作業之職業災害,檢查重點如附表。
二、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交付承攬並有施工架作業時,勞動檢查機構應加強
    查核原事業單位是否採取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之防
    災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