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輔導精進措施 (民國 106 年 03 月 1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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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輔導重點:
(一)全面輔導:針對公司制度與《勞動基準法》現行規定進行全盤檢視
      輔導。
(二)差異化服務:依產業別提供差異化服務,並針對個別產業(如製造
      業、運輸業、醫療業、餐飲業等)研訂適合之輔導資料。
(三)勞資溝通對話:實施輔導時,一併邀請勞資雙方溝通對話。
(四)跨部會合作: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資源,提供各事業單位輔導
      及改善建議。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