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假返國辦法 (民國 113 年 03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18 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