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移動梯及合梯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 (民國 103 年 11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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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定義:
一、移動梯
(一)移動梯係指非固定式梯子,可於不同場所移置使用之梯子;一般為
      提供具高低差之處所上下路徑或從事輕便性、臨時性作業用之工作
      梯。
(二)移動梯型式可分為單梯、伸縮梯等(詳如附圖例 1)。
二、合梯
    兩面單梯經鉸接,梯腳間使用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以避免梯腳移位
    ,為可自立之A字型梯子(詳如附圖例 7)。提供跨坐頂板或站立於
    兩側梯面上之輕便作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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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1.臨時性作業係指於移動梯、合梯之作業時間非長期性,│
    │    │  以不超過 30 分鐘為宜。                          │
    │    │2.所稱輕便作業(不超過 10 公斤)係指該作業之反力不│
    │    │  影響移動梯、合梯之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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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