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答復立法委員質詢案件敘獎作業原則 (民國 103 年 06 月 0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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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維持本敘獎作業一致性,敘獎額度依本部當會期建議敘獎額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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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