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基法退休金專戶開戶須知 (民國 106 年 11 月 1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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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開戶應攜帶證(文)件:
(一)勞工開立「勞基法退休金專戶」存入退休金聲明書(請至臺灣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http://www.bot.com.tw→表單下載→勞工退休
      基金相關表格→表格資料下載列印)。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附有相片之健保卡、駕照
      、護照等)。
(三)其他依金融機構開戶所需文件(如印鑑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