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協同作業機器人作業安全評估要點 (民國 107 年 03 月 27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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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為協助事業單位依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以下稱本標準
    )第二十一條規定,製作協同作業機器人安全評估報告,特訂定本要
    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