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 (民國 107 年 10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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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結語
    由於產業結構及社會環境的改變,新的科技、新的工作型態常浮現新
    的疾病。如果職場衛生與健康保護措施不足,工作者將因之罹患或促
    發疾病,此時,除了應採取預防措施以防止類似案件發生外,應給予
    罹病者適當之補償。
    本指引(第五版)基於職業災害保護政策及最新醫學認知或文獻的考
    量,並經心臟內科專科醫師、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流行病學及法學
    專家等之反覆討論及斟酌而修正,可協助勞工保險職業病給付及相關
    補償之行政認定,並得作為醫師診斷本職業疾病之參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