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民國 111 年 04 月 2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23 日
第 12 條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專家學者、與議決事項有關之機關(構)及單位派員
列席提供意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