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民國 108 年 12 月 04 日制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04 日
第 39 條
主管機關為協助雇主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提供相關人力運用指引、
職務再設計及其他必要之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