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單位線上預辦加保及退保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05 月 0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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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保單位預定之加保或退保日,與勞工實際到職、入會、到訓或離職
    、退會、結(退)訓日(下稱應為通知之當日)一致者,視同投保單
    位依勞保條例、就保法及災保法規定列表通知本局;其保險效力之開
    始或停止,自投保單位預定之加保或退保日起算。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