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塑膠製品相關產業與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2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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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所稱受委託機構,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將本要點規定之受理
    補助申請、初審或現場勘查等執行事項,簽約委託辦理之得標廠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