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塑膠製品相關產業與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2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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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業單位申請補助期間如下:
(一)塑膠製品相關產業: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起至九月十五日止。
(二)特定製程產業:一百十二年六月一日起至八月十五日止。
    同一事業單位同一年度申請補助,以一案為限,且每案前點第一項第
    一款申請金額至少為十萬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