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民國 109 年 04 月 08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08 日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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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為證明權責存在之憑證或應永久保存或另行裝訂較方便之原始憑證,得另
行彙訂保管,並按性質或保管期限分類編號,互註日期、編號、保管人、
保管處所及編製目錄備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