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民國 109 年 04 月 08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08 日
第 6 條
財務報表之會計項目及內容,準用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
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並得就業務需求
依會計制度增列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