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須知 (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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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貸款資金由公、民營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承貸金融機構),以自有
    資金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