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須知 (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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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本貸款者,應填具申請書、聲明書及備妥申請人之雙證件(身分
    證、健保卡或駕照,依承貸金融機構規定酌減項目),向承貸金融機
    構提出申請。
    前項申請採線上申辦者,承貸金融機構應遵循「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
    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