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穩僱用計畫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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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查核本計畫執行情形,得以視訊、電話或實地
      查核等方式,查對相關資料,申領僱用獎助或就業獎勵津貼者,不
      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