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9 年 12 月 0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3 日
第 6 條
本法第十九條所定職務再設計,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排除工作障礙,
以提升其工作效能與穩定就業所進行之改善工作設備、工作條件、工作環
境及調整工作方法之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