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 (民國 111 年 04 月 0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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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身體機能特性
一、骨骼肌肉:工作者年齡增長將造成人體肌力與肌耐力下降、肌腱缺乏
    彈性、反應時間變長、平衡能力下降、骨質密度不足、復原能力下降
    等情形,致無法勝任重體力、久站、彎腰、蹲跪、重複性等工作,且
    如不慎受傷,易造成永久傷害不易復原。
二、心血管及呼吸系統:工作者年齡增加將造成心臟、肺、循環系統運送
    血液之含氧量降低、流經皮膚血液減少、血液循環變慢、血管缺乏彈
    性、血管硬化、基礎代謝率下降等,如其又從事長時間、夜間、輪班
    工作,發生心肌梗塞、高血壓、糖尿病、失溫、憂鬱、疲勞、中風與
    其他身心症狀之機率將大幅增加。
三、視力及聽力:工作者年齡增加將造成水晶體彈性下降、視覺敏銳度及
    對比敏感度降低,致閱讀字體或看電腦螢幕困難、從事精密工作能力
    降低、移動目標看不清楚、易被光線刺激、不易辨識藍色與黑色等情
    況,且自 50 歲開始,聽力亦將逐漸衰退,高頻音損失較多,語音辨
    識力變差,音源定位能力降低、聽到警報、工作相關訊號及口頭指令
    之能力下降,易忽略相關警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