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 (民國 111 年 08 月 2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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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計畫執行機關服務轄區範圍如下:
(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新北市、臺北市、宜蘭縣、花蓮縣、基隆市、
      金門縣、連江縣。
(二)桃竹苗分署: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三)中彰投分署: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四)雲嘉南分署: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五)高屏澎東分署: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