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調查程序視訊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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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裁決案件之勞工或工會,遇有交通不便、天災或事變等情事,致
    不能親自出席調查程序者,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以視訊方式進行調
    查程序。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